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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间札记 · 文集

杂记·其五

论识趣

中国人很喜欢讲识趣。

所谓识趣,在我看来,在于不把事情说出口而使对方领悟,因此必免双方之间的尴尬。或者指众人默认的事物,于我即使有不满,为了顾全大局也不会出口反对。

识趣确有很多好处。识趣的人往往予人为便,于己无碍,因此与识趣的人打交道会很轻松- 一切皆在不言而喻。譬如心理督导员周例的讲话,同学们自然权当耳边风。而督导员便识趣地自顾自讲,听众爱听不听。

当然,识趣是基于主观感受的一种临时客观评价,因此,对某些人而言,某种行为是识趣的,而对另些人而言却全不如此。但人的三观大抵都是相近的,因此天下识趣的人都是一样的,而不识趣的人则各有各的不识趣。

不识趣,在我看来,按结果分大抵可分为两类:

1.明知不应为而为之的人

2.不知应不应为而为或不为的人

第一类人属于损人不利己,明明可以给对方台阶下,却偏不为,使对方犯难。

第二类人属于人至贱则无敌,既未听出话外音,又不乐于解读复杂的情感,埋怨于他人说话不直接,因此“以身作责”,单刀直入,使人立于极尴尬之境地。

当两个不识趣的人“硬碰硬”时,气氛便火热起来。颇有战场上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感受。

唐时流行一种干谒诗。干谒诗指才人写诗给予达官贵人来谋求赏识与前途的诗体。李白就曾写过著名的《上李邑》。干谒诗作为一种诗体,其用意简单- 打赏,却可有无数内容,足见“识趣”文化渊远流长。倘李白跑到李邑家门口直接向他求官,那才显得狼狈。